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声!重拳出击整治虚拟货币

十部门联合发声

近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同时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涉及全方位监测预警和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最后,《通知》提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具体来说,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据了解,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通知》再次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各部门、各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举措,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名为“智能合约互助”实为“虚拟货币传销”

近年来,虚拟货币传销活动成为重点打击对象,防止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展开违法犯罪活动,导致人民群众财产受损。一旦发现,将严厉打击,杜绝死灰复燃。

近日,在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下,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等人研发“MMMdefi”平台,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使传销规则的逻辑代码在链上自动执行。据了解,今年2月到4月,该平台共发展5万余名会员,有100多层级,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4月23日,办案民警赴北京、郑州、成都等地开展集中收网,一举捣毁了这一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犯罪团伙,并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MMMDeFi是MMM去中心化互助金融的简称,MMM曾是互联网第一大互助盘骗局,骗了国人数百亿资产。从名字不难看出,该项目想通过“标题党”吸引原来参加过MMM项目的会员,从而使这一非法的资金盘能够在短时间内引起“投资人”注意。

该项目本身没有盈利能力,打着“互助互爱帮助他人”的幌子,依靠“投资人”充钱和发展下线维持,并且以绝对安全,化解传统金融风险的模式来包装所谓的创新性,但是无论如何宣传也无法掩饰“击鼓传花”资金盘传销的本质。

MMMDeFi宣称没有政策风险、不会跑路,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金融模型机制+人们互相捐助”等操作与运营,能够颠覆传统中心化金融秩序,实现人人均富。

但说到底这就是一场“庞氏骗局”,MMMDeFi是MMM的仿盘。其赚钱途径简单粗暴——“打款即暴富”、“拉人头即暴富”。

在暴利的刺激下,“投资人”疯狂往平台充钱,同时也说服周遭的亲朋好友加入,即为“发展下线”,推荐的人越多就能分到更多收入,这也是所有传销组织的共性,必须持续有新鲜血液加入,一旦没有新人加入,随时面临崩盘。

为了方便行骗,该类项目通常把自己包装成有世界知名区块链项目、金融机构或者经济学家、技术专家的加入,且在网络大肆宣传,以骗取公众信任。

防范虚拟货币类网络传销犯罪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成了传销活动的新品种,并逐渐占据主流,以“区块链”、“挖矿”等为噱头的网络传销犯罪比例上升。这种无接触、网络化、分散化的传销形式相比传统的传销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广、危害也更大。该类网络传销具有非接触性、一对多等特点,有的网络传销仅仅数月就发展到几十万人,更有甚者突破了百万人。

同时,虚拟货币类网络传销还呈现出多种犯罪形式交织的情况,有的网络传销与传统聚集式传销、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相互交织,破坏社会稳定,造成资金外流等一系列危害。

为了迷惑大众,通常网络传销在初期阶段会照常办理营业执照,开设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有的为了快速骗钱就选择做“短线”生意,迅速做出新平台改头换面,重新骗钱。而这些项目将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概念和金融、货币等财经内容混淆在一起,不是专业人士很难分辨真假,欺骗性极强。

知帆科技安全团队一直以来利用自身平台为公众揭露利用区块链概念的犯罪套路,研究虚拟货币新型犯罪手法和模式,知帆科技安全专家认为,虚拟货币类网络传销利用的依然是老套路,通过发展下线维持资金流,以达到侵占公众存款的目的。虚拟货币类网络传销通常具备以下特征:1.利用区块链的噱头来包装和炒作,从而诱骗投资者;2.交纳一定数额的虚拟货币作为入门费;3.犯罪组织化、专业化、隐蔽化;4.拉人头模式、层级深、采用层级团队计酬;5.发展速度快,可复制性强。

知帆科技安全专家提醒:“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炒作不是一个概念,对于投资者来说,要警惕各种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的骗局,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利润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和金融观念,切忌盲目跟风投资。”

(0)
上一篇 2021年10月8日 10:59
下一篇 2021年10月8日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