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众托帮平台上线已达1896天,广大帮友们互帮互助,共同为1659个家庭汇集了99,117,848.74元的互助金,帮他们渡过了人生难关。
这五年来,我们不断打磨产品、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为了给广大帮友们提供更全面、更人性化的互助保障计划,提出了以下四项优化升级提案,并召开了众托帮第五届会员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会上,平台工作人员向代表们汇报了众托帮互助计划2021年上半年的运营情况,并针对四项产品优化升级提案征求代表们的意见。经全体会员代表研讨和表决后,计划于2021年7月1日对平台现有互助计划进行优化升级。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公示内容,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调整
将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中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互助金权益调整到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中,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权益最高为36万。
2021年7月1日前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中住院津贴互助金有效的会员,在2021年10月1日0时前,互助会员初次发生并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仍然按照调整前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规则,在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予以互助;
在2021年10月1日0时后发生的住院,本计划不予互助,建议会员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可以享受更高的住院津贴互助金权益。
二、 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调整
将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中意外住院津贴互助金权益调整到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中,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权益最高为36万。
2021年7月1日前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中住院津贴互助金有效的会员,在2021年10月1日0时前,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仍然按照调整前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规则,在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予以互助;
在2021年10月1日0时后发生的住院,本计划不予互助,建议会员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可以享受更高的住院津贴互助金权益。
三、 新增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为会员提供更灵活多样的互助计划选择
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是一个仅包含住院津贴互助金的互助方案,在满足住院期间能够获得生活补贴基础保障需求的同时,获得更多的住院津贴保障,鉴于此,在原有互助计划的基础上新增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会员可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选择加入。
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包含入门版和标准版互助金方案,本计划为互助会员提供不同额度的互助保障,入门版和标准版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互助金权益。
1、 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加入条件
互助会员可自愿加入、自愿退出本计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仅限中国大陆居民)。
(2) 本计划接受的加入时年龄范围为0周岁(出生满28天)—65周岁(含)。
2、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观察期
观察期,又称免责期,是为了防止参与计划的人明知道将发生风险事故,而马上加入以获得利益的行为。
互助会员加入本计划获得互助会员资格的次日0时起开始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不予互助。
住院津贴互助权益的观察期为90天(含第90天)或180天(含第180天):
(2) 观察期90天(含第90天)或180天(含第180天)内互助会员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计划所定义的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计划其他互助会员不承担互助责任,会员资格终止,自动退出本计划。
3、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互助范围
(一) 住院津贴互助金:
(1) 会员资格存续期间,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初次发生并被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平台对互助会员每次在中国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实际合理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互助金,即:
互助会员每次合理住院获得的住院津贴互助金=实际合理住院天数×住院津贴日额,当前入门版住院津贴日额标准为100元/天,标准版住院津贴日额标准为300元/天,每次住院5天(含)以下不予互助,5天以上的按照实际住院天数予以互助。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为其发起互助。
(2) 住院津贴互助金的互助额度以会员加入互助年度为准,入门版首年最高1万元,每加入增加一年互助额度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标准版首年最高3万元,每加入增加一年互助额度增加3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每邀请成功1人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本人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互助金最高额度增加600元,累计增加最高6万元;合计最高住院津贴互助金36万元。
各年龄段最高互助金额及最高津贴天数如下表所示:
每邀请成功1人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本人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最高互助津贴额度增加600元, 以此类推,累计增加最高6万元。
每邀请成功1人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本人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增加2天, 以此类推,累计增加最高100天。
(4) 本计划为互助会员提供不同额度的互助保障,入门版和标准版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互助金权益。
已全额获得住院津贴互助金的会员,本项互助权益自动失效。
每位互助会员的分摊金额,将按照对应年龄段的分摊系数进行分摊。
入门版分摊金额=标准版分摊金额的1/3,每个互助事件最低分摊0.01元。
(5) 邀请新会员加入计划增加互助金额度
① 自2021年7月1日0时起,已经成功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会员,将互助计划分享给他人,每邀请成功1人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本人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互助金最高额度增加600元,累计增加最高6万元。
② 会员通过“为家人加入”互助计划的(同一账户下),不计入成功邀请。
③ 被邀请成功的会员退出互助计划,发出邀请的会员因此增加的互助金额度失效。如会员成功邀请的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的,部分邀请成功的会员退出互助计划时,其余成功会员可递补计算。
注:
(1)【持续加入】加入标准版计划的会员当年服务费到期前,会员30日内补缴,下一年度服务费,视为连续加入,逾期30日仍未补缴,视为会员自愿退出;如再次加入,需重新计算加入年限。
(2)【最高互助金额/津贴天数】
入门版:例如18岁的会员在2021年8月1日首次加入入门版互助计划,2021年8月2日-2022年8月1日期间最高互助金额为1万元,其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为100天。每加入增加一年互助额度增加1万元,以此类推,2030年8月1日后,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增长到10万元,其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为1000天 。
标准版:【最高互助 金额/津贴天数】例如18岁的会员在2021年8月1日首次加入标准版互助计划,2021年8月2日-2022年8月1日期间最高互助金额为3万元,其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为100天。每加入增加一年互助额度增加3万元,以此类推,2030年8月1日后,会员的最高互助金额增长到30万元,其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为1000天 。
4、均摊标准及互助年度均摊上限
互助会员资格存续期间,若不幸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合理住院,计划的其他互助会员有义务进行均摊式互助。针对单个互助事件,在入门版的互助金由全体会员进行均摊;标准版的互助金由标准版会员单独进行均摊。
4.1入门版均摊标准及互助年度均摊上限
入门版会员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每人单例均摊基准上限为1.00元,
不同年龄段均摊系数及单例最高均摊金额如下表:
注:
(1) 互助均摊计算精确至分位。如产生超出当次互助总额的部分,记为互助结余,将用于后续发生的互助事件。
(2) 计划成员越多每次均摊额越少。
首次加入本互助计划的前90天(含)之内的会员分摊系数为0.5;90天之后的会员按上表中对应的分摊系数执行。
入门版年度均摊上限不设置具体金额,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分摊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分摊预期,由会员代表团讨论设置决定下一年度分摊上限并公告。
现公布2021年入门版会员均摊系数为1的会员年度均摊上限为10元。超过互助年度均摊上限后,自愿参与均摊。
超过互助年度均摊上限后,自愿参与均摊。
4.2标准版均摊标准及互助年度均摊上限
标准版会员年度分摊上限不设置具体金额,各年龄段均摊系数如下表:
注:
(1) 互助均摊计算精确至分位。如产生超出当次互助总额的部分,记为互助结余,将用于后续发生的互助事件。
(2) 计划成员越多每次均摊额越少。
5. 关于互助会员既往症的特别约定
在加入本计划前已罹患一种或多种以下七类既往症的会员可加入本计划,但因此既往症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互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计划不予互助,具体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2)肝肾疾病:肝衰竭、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血栓、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蛛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
(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再生性障碍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6)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中211种疾病中除上述5类以外的其他疾病;
(7)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中的10级281项意外伤残。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含)内,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本计划不予互助;
会员加入本计划5年后,首次确诊除在加入前已罹患的既往症以外的其他疾病及残疾,本计划按照以下最高互助金额及互助比例进行给付:
① 住院津贴日额:住院津贴日额为互助会员所对应住院津贴日额的50%。
② 最高互助金金额:最高互助金额以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初次发生并被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时的年龄所对应最高互助金额的50%。
③ 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以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初次发生并被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时的年龄所对应最高互助金额的50%。
多次申请互助金的会员,则仍按照互助事件发生时的最高金额及天数进行给付。
例如:张先生加入标准版之前患高血压3级,加入五年内未罹患互助计划范围内疾病,第七年38周岁时患肺癌,实际住院天数为20天。
则张先生可拿到互助金:
张先生住院津贴日额为:300×50%=150元/天
张先生最高互助金金额为:210000×50%=105000元
张先生对应的最高互助津贴天数:累计700×50%=350天
张先生实际可拿到互助金为:20×150=3000元
那么张先生互助金剩余额度为:105000-3000=102000元
张先生在本次互助后仍然可以50%的比例申请互助金,但仍按照互助事件发生时的标准给付。
6、运营管理费
(1) 入门版会员每人每天0.01元,平台将在每月初扣取会员当月的运营管理费;
(2) 标准版会员每人每月1元,平台将在每月初扣取会员当月的运营管理费;
(3) 会员因任何原因退出本计划时,已支付的运营管理费不予退回。
四、 过渡期特别约定
(1) 老会员:
2021年7月1日0时前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0-80周岁的会员,自动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互助权益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住院津贴权益及观察期按照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的时间计算(2020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按照2020年1月1日计算);
2021年7月1日0时前加入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会员,自动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互助权益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住院津贴权益及观察期按照加入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的时间计算(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的会员按照2021年1月1日计算);
2021年7月1日0时前同时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0-80周岁和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会员,自动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互助权益无需重新计算观察期,住院津贴权益及观察期按照加入前面老会员a条和b条规则中的计划的时间计算;
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0-80周岁或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会员,2021年10月1日0时前,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初次发生并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仍然按照调整前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标准版)或百万综合意外互助计划(标准版)对应的规则计算,在原有计划中进行分摊;
2021年7月1日0时前仅加入百万大病医疗互助计划(入门版)0-80周岁的会员,自动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加入计划次日起开始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不予互助;
2021年7月-9月的运营管理费免收,2021年10月起将按照新规则每人每月1元收取。
(2) 新会员:
自2021年7月1日0时起加入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的会员,按照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规则执行;
2021年10月1日0时后,互助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初次发生并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疾病,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按照住院宝住院津贴互助计划标准版规则执行。
本次互助计划的调整事项于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在平台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将于2021年7月1日0时开始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