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W(01810)公告,于2019年4月1日,董事会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合共2246.6万股奖励股份予299名选定参与者。
发行奖励股份毋须股东批准,将根据一般授权以名义价值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发行,以落实上述奖励。上述奖励不会筹集任何新资金。若发行奖励股份分配给受托人,则受托人须以信托方式为选定参与者持有发行奖励股份,并须于满足董事会授出奖励时规定的相关归属条件时,将该等股份免费转让及释放给选定参与者。奖励股份的归属期为一年三个月至十年。
所有选定参与者均为集团雇员,其中一名为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
授出奖励当日的股份收市价为11.36港元。公司将向选定参与者及/或受托人发行及配发的发行奖励股份相当于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9%及经配发及发行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9%。授出上述奖励前,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予奖励的股份总数为11.19亿股,惟不得超出相关时间已发行股份总数3%的年度上限。授出上述奖励后,仍有10.96亿股股份可供董事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已批准可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发行的任何奖励所涉新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