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途网3月18日消息(报道:李楠)今日晚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告,要求立即停止播放“椰树牌椰汁”等部分广告。
公告指出, 椰树牌椰汁等商品的部分版本广告存在导向偏差和违规播出涉性广告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
具体来说,“椰树牌椰汁”部分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
今年2月, 一则“椰树牌椰汁被质疑虚假宣传”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称椰树牌椰汁于日前更换了2019年新包装,产品包装延续以往“大胸美女”风格,文案将产品定性为“丰胸神器”,被质疑虚假宣传。
此后,海口工商局称,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已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工商部门还对椰树集团悬挂在企业门口周边的、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横幅进行依法拆除。
但海南椰树集团并不认为广告存在问题,2月16日在其官方微博称称,“我从小喝到大”不违反广告法,已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
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于椰树牌椰汁广告的定性,也让此事告一段落,速途网希望品牌商在广告方面不打擦边球,用好产品赢得用户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