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媒CNET报道,谷歌因未向用户正确披露其数据如何被收集并用于定向广告,已被法国监管机构罚款5000万欧元(约合3.86亿人民币)。
根据于2018年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该罚款已是最大额度。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使用户能够更好地控制他们的信息以及公司如何使用它。
法国监管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表示,上周一,它所处的罚金后,确定谷歌此前没有作出有关其数据收集方便用户的信息满足其义务的透明度。该委员会发现,Google没有在同一个地方提供有关数据处理目的和数据存储期的信息,他们将这些信息分散至Google搜索、You
tube、Google home、Google地图、Playstore、Google photo等应用中,有时甚至要求用户进行五到六次点击以获取信息。
此外,该委员会还发现谷歌没有以清晰和全面的方式提供信息,称该公司的描述“过于笼统和模糊”。该委员会表示,由于信息不足,谷歌也没有获得个性化广告的有效用户同意。
谷歌发言人表示,“人们希望我们能够实现高标准的透明度和控制。”
“我们非常致力于满足这些期望和GDPR的同意要求。我们正在研究确定下一步的决定。”
GDPR于5月生效,它引入了更严格的处理和存储个人数据的规则,并要求公司在使用个人数据之前寻求明确的同意。公司必须能够向其用户提供其个人数据的副本,并且必须在72小时内报告数据泄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