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两项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高通公司总顾问唐·罗森伯格在给路透社的一份声明中说: “苹果继续从我们的知识产权中受益,同时拒绝向我们赔偿。”
苹果公司针对此事回应:“试图禁售我们的产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绝望举措,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正受到世界各地监管者的调查。中国消费者仍可购买所有型号的iPhone产品。高通公司正在就他们以前从未提出过的三项专利提出主张,包括一项已经失效的专利,我们会通过法院寻求所有的法律途径。”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分析师凯蒂·休伯蒂(Katy Huberty)称,这项禁售令只适用于运行iOS
11操作系统的设备,而这款操作系统已经不再被广泛使用,为此其对苹果的影响十分有限。休伯蒂解释说:“目前,苹果70%的设备运行iOS 12(只有21%运行iOS
11, 9%运行更早的操作系统)。更重要的是,目前所有设备都是与iOS 12捆绑销售的。因此,这一禁令的生效范围相当有限。”
苹果与高通的专利战涉及多个领域,此次法院判决的是包括iPhone
X在内的多款设备违反了与调整照片大小和管理应用程序相关的两项Qualcomm专利,这只是软件层面,只存在于iOS 11系统之中,在最新的的iOS
12系统中已经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