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因《梦想海贼王》手游侵权,判决北京有爱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东映动画经济损失300万人民币。
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京有爱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东映动画214个人物角色和故事剧情存在侵权行为,对阿碧丝等7个原创角色美术作品及针对这些原创角色设计的性格、经历、人物关系等剧情内容,连带207个角色形象从配色、动作、表情、肌肉线条等方面对原漫画中的美术作品进行了改编,部分角色形象进行了Q版化处理,属于对漫画角色美术作品的改编,东映动画应对以上角色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原告东映动画株式会社、万代南梦宫娱乐将被告北京有爱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梦想海贼王》手游中214个卡牌角色侵害了《海贼王》动画片中角色形象美术作品及对应剧情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有爱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有爱公司赔偿原告东映动画经济损失300万元等。
法院判决原文
本次法院判决依据为:
第一,因游戏上线运营持续三年且有爱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该游戏取得了较高收益,认为被告有爱公司通过运营其游戏获利可观。
第二,《梦想海贼王》游戏多次更名,且本案诉讼中,仍在多个平台以多个不同名称的游戏运营,具有明显的侵权恶意。
第三,《梦想海贼王》游戏中几乎全部角色形象都使用了《海贼王》动画片中的角色形象美术作品,侵权情节严重。有爱公司因运营该游戏所获收益中,因使用侵权作品带来的收益应占相当大的比例。当然,有爱公司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赔偿责任还应考虑漫画作者的份额。
圈哥翻阅了此前的新闻报道,报道称在2013年9月26日《梦想海贼王》当天的流水就达230万元,2013年8月份月流水收入高达2000万,相比之下判罚数字显得九牛一毛。此案从起诉至结案历时2年,在此期间被告手游已下线,300万判罚中警示和威慑的意义可能更多些。
有爱互娱官网目前已删除《梦想海贼王》手游宣传内容,目前正在与腾讯、小米分别合作《红警OL》、《我欲封天》等手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