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春林原创,授权速途网发布。
2018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称“版署”)发布通知称,将对网络游戏实施“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消息一出,直接导致年初因机构改革已经停批版号的影响雪上加霜,部分网络游戏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打起了“购买版号”、“版号授权”的曲线救国主意。
但是,因版号由版署发给特定的主体、特定的游戏,所以其身份属性极强,网络游戏企业擅自交易(购买、许可)网络游戏版号,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汇业律师事务所黄春林律师根据网络游戏行业服务经验,汇总相关法律风险如下:
一、 网络游戏上线运营合法条件:“四证一备”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实践,我国网络游戏上线运营,至少应当具备如下“四证一备”:
(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在线运营网络游戏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一种,运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B25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实践中,运营主体申请文网文、版号、网游备案时,或者入驻国内安卓/IOS平台运营时,均需要提交ICP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
(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在线运营网络游戏属于经营性网络文化的一种,运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文网文。实践中,运营主体申请网游备案时,或者入驻国内安卓/IOS平台运营时,均需要提交文网文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
(3)
著作权登记证书:尽管我国著作权不以登记生效,但实践中,运营主体申请版号时,或者入驻国内安卓/IOS平台运营时,均需要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申请材料。
(4) 版号:版号俗称网络游戏的“出生证”,实际上包括版署批文和ISBN号两部分,是网络游戏上线运营的必备前置审批程序,由版署审批。
(5) 网络游戏备案:网络游戏备案是文化部的要求,俗称网络游戏的“身份证”,网络游戏上线运营后30日必须办理网络游戏备案。
上述“四证一备”,不仅是监管执法的重点检查项目,也是游戏入驻国内安卓/IOS平台运营时平台重点核查的项目,可以说缺一不可。
二、 版号交易的政策背景:“三定待定”、“总量控制”
但是,因为今年年初国家部委层面推行机构改革,版署职能从广电总局剥离出来(实际上2013年才合并进去的……),由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但是新的版署一直以“三定”工作没有确定为由,暂停了网络游戏版号发放工作,导致近六个月以来,市场上积压了数千款网络游戏没有发放版号。
而2018年8月30日,新版署发布最新通知,“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个理由也是醉了……),新版署“将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这无疑对嗷嗷待哺的网络游戏市场当头一棒。
至此,两项政策叠加,导致网络游戏行业经营雪上加霜,基本处于无米下锅的状态。为了疏解手上积压的网络游戏上线运营需求,大家各显神通,于是版号交易大行其道(目前一个版号已经炒到30~50万元左右)。
三、 套用版号的行政监管法律风险
正是因为前述原因,众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为了能够尽快上线运营新游戏,常见的做法包括裸奔,或者盗用版号、购买版号(含版号授权)、套用老版号等。
其中,盗用版号、购买版号(含版号授权)、套用老版号都属于套用版号,即新游戏套用已经获得版号的旧游戏(别人的游戏或者自己的老游戏,通常已经下线或者停更,但是版号没有注销)名称、版号等材料,提交给国内渠道(安卓和IOS等)上线过审。
由于国内渠道也急着盼望有新游戏上线,所以往往不会实质审版号、游戏名称、游戏内容、收款单位的一致性,这就给套用版号留下了可乘之机。
但是,根据《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以及汇业黄春林律师与监管部门沟通经验,已经获得版号的网络游戏变更作品内容或者更新资料片的,视为新作品应重新申请版号;已经获得版号的网络游戏变更游戏出版服务单位、游戏名称或主要运营机构,应提交有关变更材料,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版署办理变更手续。
所以,套用其他网络游戏的版号的,视为游戏内容发生根本变化,应当重新申请版号;且运营机构已经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手续。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的,“一经发现,相关出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非法出版物查处”。
此外,不排除未来监管政策趋严的情况下,相关渠道可能会从严审核上线游戏的版号等资质条件,未来存在套用版号的游戏可能无法在正规渠道上线运营的法律风险。
四、 版号交易的潜在民事法律风险
除了上述行政监管法律风险外,版号交易(购买、授权)还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
商标许可纠纷法律风险:一般情况下,出让方都有将旧游戏名称注册为商标。但汇业律师事务所黄春林律师注意到,很多版号交易合同仅有版号购买、授权的约定,但没有与游戏名称有关的附属注册商标有关的转让、许可约定,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备案手续,出让方随时可能存在“反咬”受让方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2.
著作权归属纠纷法律风险:为了套用出让方游戏版号,受让方游戏名称必须命名为出让方游戏名称,而该游戏名称之前已经在国家版权登记中心登记为出让方名下,未来存在著作权纠纷的较大法律风险。
3.
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法律风险:因大多数版号交易项目并未做完整的法律尽调,完全不清楚出让方的游戏之前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情况,若受让方贸然套用原版号后继续运营新游戏,存在游戏名称商标侵权,甚至“继受”旧游戏内容侵权的法律风险。
4.
无法打击第三方侵权的法律风险:因受让方游戏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版号等官方文件均是登记在出让方名下,因此一旦发生第三方侵权案件,受让方可能无法有效证明权利人身份,需要出让方配合侵权打击行动。
5.
运营分成纠纷的法律风险:为了规避监管及渠道审核,部分版号交易项目存在套用出让方主体资质及银行账户等情形,未来还存在新游戏运营分成纠纷的法律风险;此外,部分旧游戏存在收入分成约定的情况(尤其是IP授权分成约定),套用版号后的新游戏是否会被第三方主张分成,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6. 其他法律风险:因套用版号,企业还存在投资欺诈、上市阻碍、信披不充分等法律风险。
所以,汇业黄春林律师建议,在现有政策背景下,若企业仍然坚持购买版号的,建议在交易前开展必要的法律尽调,同时还应当慎重对待版号购买、授权合同,应当在合同中加入商标转让/许可、旧游戏著作权转让、新游戏著作权归属、侵权赔偿责任分担、第三方侵权打击协助等有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