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问题疫苗评论时的基本逻辑参考

  摆事实,讲道理。

  看得懂就看,看不懂就多看几遍。喷之前先问问自己看懂了没有。

  第一部分 不能妖魔化国产疫苗,更不能拒绝接种疫苗

  1、谁的问题,就找谁的问题,疫苗出问题,罚款是不够的。如果是不可避免的概率问题,那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是因为人为因素成批次出问题,不判刑,说不过去,该抓的不抓,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安民心。希望罚款只是行政处罚,接下来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一个个案当中必然会包括各种各样的原因,必然也会有着与其他案件中类似的普遍性存在。但是,我需要强调的是:任何讨论、评论这个个案的媒体、自媒体从业者们,务必务必理性、冷静、客观,不要贩卖恐慌和反智,因为这个案子非比寻常,所有关于疫苗的相关内容,理应以科学的角度进行科普讲解,以法律的角度来进行普法,不适宜上升到太高的层面上,也不适宜扩大到不相干的范围。兹事重大,诸君需谨慎谨慎再谨慎。

  3、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这些疫苗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国民身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一些疾病的发病概率,个别病种甚至于全民免疫。这是国民健康保障的一道防火墙,是不能拆掉的。做到今天这个程度,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要破坏来之不易的成果。

  4、我本人就是学医出身的,我直系亲属里搞公卫、临床和中医的都有,我的朋友中,师出同门或大学同窗的所有医学领域工作的每一个人,都希望可以通过我的微博,准确的传递一个信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该接受疫苗接种的时候,务必务必听从医生建议。

  5、将国产疫苗妖魔化,在舆论场和意识形态斗争的历史上,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了。过去的不点名了,但是以后的,还是要关注。哪些无良媒体、自媒体在这件事情上搞事情(例如造医生家庭都不打疫苗、国产疫苗都不合格之类的谣言),小本本一定会记录下来。因为搞这种事情,真的是缺德到无边了,害人性命的,一定会算账。

  第二部分 关于监管体系是否有效的问题

  关于问题疫苗到底说明监管有效,还是监管无效的逻辑推理上,简单评论如下:

  关于这个事情,我列个逻辑式子给大家:

  问题疫苗流出→发现不了→出现状况→国家监管存在漏洞且无效

  简单点儿说就是如果这个问题疫苗发现不了,那就说明我国的疫苗监管体系是无效并且有漏洞的。

  问题疫苗流出→发现了→启动相关处置程序(召回、补种、销毁等等)→国家监管有效

  现在这个问题疫苗发现了,并且进行了相关处置,那就说明我国的疫苗监管体系是有效的有效不排除有漏洞,有效同样需要不断完善,事实上,这个监管体系本身就是一直是在动态不断完善的,不可能一直静态不变,也无法静态不变。这是疫苗的属性决定了监管体系必须是动态不断完善的系统。

  现在有问题了,没有藏着掖着,并且通过正规的官方媒体报道了,恰恰说明了监管体系是在有效运转,并且没有被资本和特权把持把控。

  但是,现在舆论如果妖魔化、扩大化国产疫苗,那就不好说了——因为任何事情,妖魔化、扩大化的背后,没有推手是不可能达到和实现妖魔化、扩大化的目的的。这是舆情分析的基本规律了。没人推动,怎么妖魔化?怎么扩大化?

  这个问题,需要这样了解才行。不能说发现问题并且进行处置,反过来说监管体系无效,那都是逻辑的基本错误,完全违背了现实。

  在二战期间,人们发现幸存的轰炸机中,机身中弹的数量很多,而机翼中弹的却很少。因此人们认为我们应该加固飞机的机身。其实不然,就是因为机身中弹多还能飞回来,所以机身中弹并没有影响飞机返航;而机翼中弹的少则说明了子弹打中机翼对飞机的影响更大,导致飞机不能返航。

  举一个与之相同的例子,经过枪击案而活下来的人当中,手部和腿部中弹的居多,而击中头部和心脏的少之又少,正说明了人的头部和心脏对死亡率的影响更大而不是手和腿。

  这个叫幸存者偏差,就是通过幸存者来进行分析时,可能会引起的逻辑判断失误与现实相反结果的概念。目前有的网友在这个事情的认识上,就存在这个现象。

  有网友说这是举报如何如何,我想说:如果监管体系无效,举报也不会有结果。

  举报→监管体系无效→不会有结果

  举报→监管体系有效→有结果→相应处置→官方公开

  第三部分 关于资本属性和监管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

  关于企业的资本及其所有人身价的问题,简单评论如下:

  1、资本运作的事情,是资本运作的事情,我们给资本运作的事情,定义为:A1。

  2、国有资产和民营资本,是资本属性的表述,是国有资产和民营资本监管的事情,我们给这件事情,定位为:A2。

  3、在A2当中,A1是方法和手段;A2是A1的对象。无论A1有什么问题,那都是可以查的,这个该查就查。与其他的没有关系。侵吞国有资产也好,合理进行改制也罢,结论我不急着下,因为轮不着我去查。但是这个事情本身,就是A1和A2的事情。

  我们可以把资本运作和资本属性的事情,大而化之的定义为:A。

  4、我前面发布的评论中,讲的是疫苗监管体系的事情,疫苗监管体系的事情是疫苗监管体系的事情,这个事情,是B。简单点儿说A有问题,就去说A的事情,B有没有事情,是B的事情。不能单纯的把A2的事情,与B联系到一起。这根本就是两件事情。

  5、A和B之间肯定有联系,世间万物都是有联系的。但是,不能简单的将A和B直接定义为:A就一定B。这是不一定的,很多妖魔化、扩大化国产疫苗的,都以这个资本运作和资本属性的角度来推倒出监管体系无效,把矛头指向国产疫苗,或者指向资本属性。

  那必然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进口疫苗就都是外国的国有资本吗?并不是啊——同样是外国的民营资本占绝大多数啊——国内某资本属性的企业是坏的,外国同等资本属性的企业是好的?逻辑上就讲不通,对吧?

  所以,基本的逻辑要讲的。靶子要找准,目标要打对。不要给别人当枪使。我的观点很简单,家有逆子,即便是要打死也是我们自己动手,轮不到外人说三道四。

  另外,不要过度发泄情绪,请注意:关键点是“过度”。没说不让骂不让发泄,而是不要“过度”。

  这个事情上,本胖不接受任何发泄式的情绪。所以评论区就关了。原因无他:每一次遇到事儿,都要学点儿东西,而不是不停的传播戾气。戾气太重,会反噬的,更容易被人拿上当枪使。

  请注意:我是研究舆论的,不是研究疫苗的。对于企业的态度,我已经在上文中很明确的表达过了,没看见就重新回去看,看不明白多看几遍,别开腔就喷。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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