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速途研究院发布《2018年Q1互联网医疗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内互联网医疗的市场规模已达到325亿元。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医疗市场需求的增长,促使行业发展前景无限。
不过,蓬勃发展的背后却伴随着部分领域监管的空白以及行业标准的缺位。在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了相关政策、监管方式等多重措施,促使行业向更加规范方向发展。
鼓励创新但要以安全为根本
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建设有助于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医疗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百姓。当然,鼓励创新的同时也要坚守住安全的底线,《意见》中明定了哪些要做,哪些坚决不能做等措施。
如禁止在互联网上进行初诊,因为在初诊时医生需要了解患者的病史,并做一些基本体检,如心电图、抽血化验等,才能对疾病做一个科学判断。不过对于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复诊医疗服务,便于医生后期观察、跟踪、交流。此外,对于儿童疾病,由于儿童体质特殊,病情变化快也不建议通过互联网看病。
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群众利益
互联网医疗主要为在线诊疗,医生和患者都不见面,那又该如何加强监管,保证群众的利益?在4月16日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说“要加强监管,最核心的就是落实安全责任到人,谁提供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谁就要负责,这是基本原则”。对于监管方面,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
意见中还规定了对于互联网医疗产生的数据要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确保数据行为可控,确保用户安全。数据需及时向信息平台传送,健康部门通过监管端口动态监控,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此外还提到了加快对医疗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的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完善医师注册系统,保护用户和医生的数据隐私安全。
互联网医疗行业政策的推进,促使行业各方更加规范,确保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