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向低调的百度竟然站出来与前高管王劲撕逼,让人觉得有些不可相信,但世间万事都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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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人工智能的百度,已经脱离了低谷期,再也不是那个需要李彦宏亲自抛头露面来维护企业形象的百度了,如今的百度是技术的新生地,陆奇挂帅后,百度更加强硬了一些,这些转变,把百度从“软柿子”变成了硬铁。
从撕逼王劲,看陆奇的手腕有多硬
近两年来,从百度离职的高管不少,副总裁王湛因违反职业道德被开除;被誉为“太子”的李明远在一片质疑声中出走;首席科学家吴恩达从百度离职……
离职的原因五花八门,但没能好聚好散的恐怕只有王劲一个了。
有人说,这是陆奇的态度展现,想为百度树立新价值观,所以就连电脑打印机都搬到了台前说事,毕竟大公司也有大公司的痛楚,放任不管,不是陆奇带领的百度。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陆奇加盟百度就一年了。强硬的陆奇心狠、办事稳,该柔的时候柔,该刚的时候刚,没有太多犹豫。
一年以来,百度的变化也很大,无人车上了五环后,也跑到雄安去测试了,要是不出以外的话,明年也就基本量产了。
这只是大家能看到的,在这些背后,百度投资投资蔚来汽车、投资威马汽车、发布DuerOS开放平台,无疑不是为了整个公司大战略铺路,分支的累计,终将汇总,陆奇的铁手腕正在展现。
陆奇对AI的看法是,和历史上的机械化时代、电气化时代、信息化时代一样,对社会的影响深度和广度都是空前的,同时,AI将和前三次工业革命一样,让人类进入全新的时代。
可以看出,陆奇对AI的期望很大,而这些期望,都是要从百度展开,陆奇的百度,容不下一点“污渍”。
所以,撕逼王劲,看起来也没什么不正常的,更何况,这次百度自己占理。
侵权事件映射王劲的自大与百度的狼性
在本次事件中,百度拿出了王劲和景驰科技的三项侵权。首先是违反竞业并招聘百度相关人员;其次是百度在职期间注册景驰公司;最后是通过离职不归还电脑和打印机的方式窃取公司机密等。
这三项侵权直接反应了王劲的职业道德。单从离职不归还电脑和打印机来看,王劲未免有些自大,作为当时的百度副总裁深知百度在离职时的流程手续,我们也从前百度员工处了解到,百度对于员工离职手续流程要求很严格,需要先归还电脑,才能归还网线,经历退车位(即使没有)、归还工牌等流程,才能成功办理离职。
图注:王劲当时签署的承诺函
但王劲作为时任高管,以丢失之名不归还电脑和打印机,可见其职业道德。
此外,王劲在离开百度后,选择了其此前百度本身负责的业务创业,并称景驰科技是跑得最快的无人驾驶公司。离职后与老东家直接竞争并放出豪言,这也展现出王劲的自大。
而百度在本次事件中强硬的态度,以及迅速反应,都与此前不同。可以认为,在陆奇的指导下,百度已经变得更加狼性,对于损害自身利益的事件绝不放过,对于曾经职业道德有问题的高管绝不手软。
从王劲离职未归还电脑以及签署承诺函也能看出,百度在离职交接方面非常严格。这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也是陆奇为百度带来的改变。
大公司维权的利弊
百度作为一个巨头企业,能对一个前高管、创业企业对簿公堂,除了维护自身利益,应该还有一些其他的考虑。
首先一点,在陆奇带领下的百度需要重建企业的价值观。不要以为这只是一起简简单单的由于竞业协议引起的官司,它同时还在向外界释放一个信号:百度正在改变,而且会越来越好。
此前,百度也曾有几位高管由于一些“无法言明”的原因而离开百度,事后百度也以比较温和的态度息事宁人。现在不一样了,百度在几次公关危机之后公信力大大降低,又正值百度转型的关键时期,对离职高管的追责一方面可以重新建立百度的形象,另一方面,王劲是已离职的高管,起诉后对于百度的影响可以降到最小。
除了重新建立企业形象以外,这起官司应该还会起到一些别的作用。
上文提到,现在是百度All
in人工智能的关键,而人工智能作为目前的风口之一,创业公司层出不穷,敢于对创业企业维权,最大的可能或许是百度在维护自己的边界。
其实,大公司维权的案例并不少见。
此前,搜狐视频曾起诉马可违反敬业协议,除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外也成功为搜狐视频所用做了一次品牌公关。
但无论公司大小,维权的成本都比较高,尤其是大公司,涉及比较多的人员、产品等等。由于关注度比较高,一旦决定走法律途径,牵扯的不仅事件本身,还是大公司的声誉。自媒体时代,厂商对于舆论的把控被弱化,有个风吹草动难免不会被第三者利用。
但百度始终是一个大企业,这样大的公司耗费比较大的精力和时间维权终究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尤其是当对方体量远小于自己时,权衡利弊还是很必要的。
当然,事情要两说。对于声誉良好的大企业来说,随便高调的维权确实需要谨慎,而百度处于特殊时期且此时似乎证据确凿,高调起诉一次也并不是不可以。即使这样那样的顾虑,百度依然对前高管提起诉讼,足见陆奇重建百度价值观的决心。
敲山震虎,维权同时护产权根基
对于企业招聘来说,但凡应聘者不是刚走出校门的应届生,多数都是要看此人之前在哪高就,一方面看重的是能力,另一方面相中的是前一份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否则早些年前不少互联网企业,也不会把以自家“BAT前员工”的数量,当成自家企业技术实力的背书。
而企业为了防止员工离职后,将自家研发成果被他人所用,往往采取“竞业协议”的方式作为约束。而百度的“竞业协议”大体内容为: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及离职后1年内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标准,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内,这期间员工不能在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相信这类协议对于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并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一般员工来说,竞争协议签订后,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毕竟基层员工对于公司贡献有限,离核心机密太远,更多是针对高职级人的约束条件。
而作为百度前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的王劲,便成为了陆奇上任后,作为“枪打出头鸟”的反面教材被严正起诉。一方面对王劲即将赴国内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涉嫌利用百度商业秘密进行维权;另一方面,对百度内部“敲山震虎”,让内部员工重新重视“竞业协议”,不仅提高了员工的稳定性,也降低了核心知识产权泄漏的可能。
防止挖角,企业都有难言之隐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这意味着,竞业禁止协议或条款适用的情形是:1)内容特定,限于“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2)人员特定,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对于百度来说,自2016年选择斩断医疗收入并All in
AI以来,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内容已是重中之重,更何况2018年还要将无人驾驶落地量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王劲在百度时恰恰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一职,无论是从内容特定还是人员特定,百度都会与王劲签署竞业协议。
事实上在美国硅谷,以苹果、谷歌为代表的科技公司,为避免企业间相互竞争与挖角,造成“向钱看”的员工在企业间频繁流动而引发的薪酬疯涨、技术外泄、工作效率低下等弊端,曾签署过一份“互不挖角”协议。
在协议的约束下,科技企业并不会就人才战略展开硅谷内部竞争,而是推行“统一薪酬”政策。而且,包括施密特、乔布斯和布林在内的企业高管多年来一直在教育自己人力部门员工避免招聘竞争对手公司的员工。据悉,该协议在几年内就获得了包括戴尔、IBM、eBay、微软、康斯卡特和WPP这些大型企业的认可,而这些所涉及企业的员工总数甚至已经超过了100万之巨。
虽然最终在2010年,美国司法部已经对这几家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最终决议苹果、谷歌、皮克斯、英特尔、Adobe和Intuit等六家公司不得签订任何妨碍竞争的协议。但硅谷巨头的“君子之约”仍将存活在阴影中,成为科技圈“不能说的秘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