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网贷平台“无证上岗” 金融监管机构批文难拿

  9月12日消息,近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即获取ICP许可证,否则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持有ICP经营许可证的网贷平台还不到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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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网贷之家最新报告称,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235家,其中约有222家平台拥有有效的ICP经营性许可证,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9.93%,而目前九成平台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获得ICP许可证首先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还要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等其他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很多网贷平台来说并不高,但难在金融监管机构的批文。据网贷从业者称,因为网贷行业属于金融业,因此通信管理局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的批文,但这也不是随便就能出具的,出具就要担责,所以证也不是好拿的。目前,每个地区对平台申请ICP许可证的要求不同。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从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的地域分布来看,北京地区共有79家平台拥有有效的ICP许可证,位居榜首;其次是浙江地区,有54家;广东地区以24家位列第三;江苏地区有14家平台获得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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