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途网7月28日消息(报道 张春元)北京时间15:00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经历两年之久,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今天正式公布。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合法化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同时,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
新政首次规定了专车司机和平台的责任问题,明确了网约车报废标准为60万公里里程,达到8年以上的网约车必须退出运营,网约车平台要对司机进行相应法律法规教育,还要对司机的个人信息备份在案,驾驶员可以和平台签订多种形式劳动合同,网约车价格由市场决定,必须明码标价,向乘客提供发票。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此次新政规定了私家车做专车需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专车司机方面,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满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此外新政对于广大乘客关注较高的安全问题也做出了规定,规定了网约车乘客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网约车也必须安装定位装置。(作者:张春元)